8月4日,生態環境部發布了《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》,針對當前的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治理突出問題開展排查整治,以石油煉制、石油化工、合成樹脂等石化行業,有機化工、煤化工、焦化(含蘭炭)、農藥、涂料、油墨、膠黏劑等化工行業為主,并要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于2021年10月底前、其他地區于12月底前,組織企業自行完成一輪排查工作。
《通知》提出,一要開展重點任務和問題整改“回頭看”,對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開展“回頭看”。二要針對當前的突出問題開展排查整治。組織企業針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、裝卸、廢氣收集、治理設施、加油站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,認真對照大氣污染防治法、排污許可證、相關排放標準和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等開展排查整治。
《通知》要求,中國石油、中國石化、中國海油、國家能源集團、中國中化等中央企業要切實發揮模范帶頭作用,組織專業隊伍,對下屬企業開展系統排查,高標準完成各項治理任務。2021年12月底前,匯總集團排查清單和治理臺賬報生態環境部。